|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GB 17219-1998 Standard for saft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 system 為貫徹執(zhí)行《生活飲用水監(jiān)督管理辦法》,保障人群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從1998年10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預防醫(yī)學科學院環(huán)境衛(wèi)生監(jiān)測所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秦鈺慧、陳亞妍、李雙黎、宋向東、陶毅。 本標準由衛(wèi)生部委托中國預防醫(yī)學科學院環(huán)境衛(wèi)生監(jiān)測所負責解釋。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飲用水輸配水設備(供水系統的輸配水管、設備、機械部件)和防護材料的衛(wèi)生安全性評價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與飲用水以及飲用水處理劑直接接觸的物質和產品,這些物質和產品 系指用于供水系統的輸配水管、設備、機械部件(如閥門、加氯設備、水處理劑加入器 等)以及防護材料(如涂料、內襯等)。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被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85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GB/T5750-85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法 GB 79l9-87化妝品安全性評價程序和方法 GB/T5009.69-1996食品罐頭內壁環(huán)氧酚醛涂料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1934-89 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衛(wèi)生檢驗標準方法 氣相色譜法 3 衛(wèi)生要求 3.1 凡與飲用水接觸的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不得污染水質,管網末梢水水質必須符合GB 5749-85的要求。 3.2 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必須按附錄A和附錄B的規(guī)定分別進行浸泡試驗。 3.3 浸泡水需按附錄A和附錄B的方法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必須分別符合表1和表2的規(guī)定。 表1 飲用水輸配水設備浸泡水的衛(wèi)生要求 | 項 目 | 標 準 和 要 求 | |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項目 色 渾濁度 嗅和味 肉眼可見物 PH 鐵 錳 銅 鋅 揮發(fā)酚類(以苯酚計)) 砷 汞 鉻(六價) 鎘 鉛 銀 氟化物 硝酸鹽(以氮計) 氯仿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 不增加色度 增加量≤0.5度 不產生異嗅,異味 不產生任何肉眼可見的碎片雜物等 不改變pH ≤0.03mgI/L ≤0.01mg/L ≤0.lmg/L ≤0.lmg/L ≤0.002mg/L ≤0.005mg/L ≤0.001mg/L ≤0.005mg/L ≤0.001mg/L ≤0.005mg/L ≤0.005mg/L ≤0.lmg/L ≤2mg/L ≤6μg/L ≤0.3μg/L ≤0.001μg/L | | 其它項目 溶解性總固體 耗氧量(O2計) 與受試產品配方有關成分 | 增加量≤10mg/L 增加量≤2mg/L (1)根據地面水衛(wèi)生標準及國內外相關標準判定(不大于 限值的1/10) (2)無標準可依的,需按附件C進行毒理學試驗確定限值。 | 表2 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材料浸泡水的衛(wèi)生要求 | 項 目 | 標 準 和 要 求 | |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項目 色 渾濁度 嗅和味 肉眼可見物 PH 鐵 錳 銅 鋅 揮發(fā)酚類(以苯酚計)) 砷 汞 鉻(六價) 鎘 鉛 銀 氟化物 硝酸鹽(以氮計) 氯仿 四氯化碳 苯并(a)芘 | 不增加色度 增加量≤0.5度 不產生異嗅,異味 不產生任何肉眼可見的碎片雜物等 不改變pH ≤0.03mgI/L ≤0.01mg/L ≤0.lmg/L ≤0.lmg/L ≤0.002mg/L ≤0.005mg/L ≤0.001mg/L ≤0.005mg/L ≤0.001mg/L ≤0.005mg/L ≤0.005mg/L ≤0.lmg/L ≤2mg/L ≤6μg/L ≤0.3μg/L ≤0.001μg/L | | 其它項目 醛類 溶解性總固體 耗氧量(O2計) 與受試產品配方有關成分 放射性物質 | 不得檢出 增加量≤10mg/L 增加量≤2mg/L (1)根據地面水衛(wèi)生標準及國內外相關標準判定(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 (2)無標準可依的,需按附件B進行毒理學試驗確定限值。 不增加放射性 | 3.4 浸泡水尚需按附錄C的方法進行下列毒理學試驗。 3.4.1 急性經口毒性試驗: LD50不得小于10g/kg體重。 3.4.2 兩項致突變試驗:基因突變試驗和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兩項試驗均需為陰性。 3.5 生產與飲用水接觸的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所用原料應使用食品級。 4 監(jiān)測檢測方法 見附錄A和B 附 錄 A (標準的附錄) 飲用水輸配水設備衛(wèi)生標準檢驗方法 A1 樣品預處理 A1.1 采樣 為盡可能符合應用條件,在浸泡試驗中應使用輸配水管或有關產品的最終產 品。當最終產品容積過大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按比例適當縮小。 A1.2 預處理 用自來水將試樣清洗干凈,并連續(xù)沖洗30min,然后浸泡水立即進行浸泡。 A1.3 浸泡試驗 A1.3.1 浸泡水制備 A1.3.1.1 試劑 A1.3.1.1.1 純水: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其電導率為<2μS/cm。 A1.3.1.1.2 0.025mol/L氯貯備液:取7.3ml試劑級次氯酸鋼(5%NaCl),用純水稀釋至200ml,貯于密閉具塞的棕色瓶中,于20℃避光保存,每周新鮮配制。 測定氯含量:取1.0ml氯貯備液用水稀釋至1.0L,立即分析總余氯,將此值 定為“A”。 測定所需的余氯:為了獲得2.0mg/L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貯備液的量,按式(A1)計算: V=2.0*B/A ………………………………………………………………(A1) 式中:V——需加入氯貯備液的體積, ml B——標準浸泡水的體積,L A——氯貯備液的濃度, mg/L。 A1.3.1.1.3 0.04mol/L鈣硬度貯備液:稱取4.44g無水氯化鈣(CaCl2)溶于純水中,稀釋至1.0L,充分混勻,每周新鮮配制。 A1.3.1.1.4 0.04mol/L碳酸氫鈉緩沖液:3.36g碳酸氫鈉(NaHCO3)溶于純水中,并用純水稀釋至1L,充分混勻。每周新鮮配制。 A1.3.1.2 浸泡水的配制:配制pH為8、硬度為100mg/L、有效氯為2mg/L的浸泡水方法如下:取25mL碳酸氫鈉的緩沖液(A1.3.1.1.4)、25mL硬度貯備液(A1.3.1.1.3)以及所需的氯貯備液(見A1.3.1.1.2),用純水稀釋至1L。按此比例配制實際所需要的浸泡水。 A1.3.2 浸泡: A1.3.2.1浸泡條件:受試產品接觸浸泡水的表面積與浸泡水的容積之比不小于在實際使用條件下最大的比例。對于輸配水管應使用該類產品中直徑最小的。 A1.3.2.2 浸泡試驗: A1.3.2.2.1 用試驗用浸泡水充滿受試水管或水箱,不留空隙,兩端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的干凈軟木塞或橡皮塞塞緊,在25±5℃避光的條件下浸泡24h±1h。 A1.3.2.2.2 對于機械部件,如不能在部件內進行浸泡試驗時,可將部件放在玻璃容器中浸泡,條件同上。 表A1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 | 項 目 | 保 存 劑 | 容 器 | 貯 藏 | | 色、臭、味 | 無 | 玻璃瓶 | 4℃,24h內測定 | | 渾濁度 | 無 | 玻璃瓶 | 4℃ | | 金屬(汞除外) | 加濃硝酸至pH<2 | 聚乙烯瓶 | 室溫 | | 汞 | 加濃硝酸至pH<2,每100mL水樣加1mL5%重鉻酸鉀溶液 | 聚乙烯瓶 | 室溫 | | 砷 | 無 | 玻璃瓶 | 室溫 | | 苯酚、氰化物 | 加氫氧化鈉至pH>12 | 棕色玻璃瓶 | 4℃,24h測定 | | 多環(huán)芳烴 | 無 | 棕色玻璃瓶 | 4℃ | | 混合有機物 | 無 | 棕色玻璃瓶 | 4℃ | | 溶劑 | 無 | 玻璃瓶 | 4℃ | | 揮發(fā)性有機物 | 少量硫代硫酸鈉 | 玻璃瓶 | 4℃ | A1.3.2.2.3 另取相同容積玻璃容器,加滿試驗用浸泡水,在相同條件下放置24h±1h, 作空白對照。 A1.3.3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 浸泡一段時間后,立即將浸泡水放入預先洗凈的樣品瓶內。一般收集和分析間隔的時間盡可能縮短。某些項目需盡快的測定。有些項目則需加入適當的保存劑。需加入保存劑的水樣,一般應想把保存劑加入瓶中,或直接低溫保存。詳細的方法見表A1。 A2 檢驗方法 A2.1 色:按GB/T5750-85中第5章執(zhí)行。 A2.2 渾濁度:按GB/T5750-85中第6章執(zhí)行。 A2.3 臭和味:按GB/T5750-85中第7章執(zhí)行。 A2.4 肉眼可見物:按GB/T5750-85中第8章執(zhí)行。 A2.5 鐵:按GB/T5750-85中第11章執(zhí)行。 A2.6 錳:按GB/T5750-85中第12章執(zhí)行。 A2.7 銅:按GB/T5750-85中第13章執(zhí)行。 A2.8 鋅:按GB/T5750-85中第14章執(zhí)行。 A2.9 揮發(fā)酚類:按GB/T5750-85中第15章執(zhí)行。 A2.10 砷:按GB/T5750-85中第22章執(zhí)行。 A2.11 汞:按GB/T5750-85中第24章執(zhí)行。 A2.12 鎘:按GB/T5750-85中第25章執(zhí)行。 A2.13 鉻(六價):按GB/T5750-85中第26章執(zhí)行。 A2.14 鉛:按GB/T5750-85中第27章執(zhí)行。 A2.15 蒸發(fā)殘渣: A2.15.1 用重量法測定輸水管及有關產品浸泡水中蒸發(fā)殘渣。 A2.15.2 方法原理 樣品經浸泡水浸泡后,在一定溫度下烘干,所得的固體殘渣為蒸發(fā)殘渣,蒸發(fā)殘渣表示在浸泡水中的溶出量。 A2.15.3 儀器 A2.15.3.1 分析天平,感量萬分之一克。 A2.15.3.2 水浴鍋。 A2.15.3.3 蒸發(fā)皿。 A2.15.3.4 電熱恒溫干燥箱。 A2.15.3.5 干燥器:用硅膠作干燥劑。 A2.15.4 測定步驟 A2.15.4.1 將蒸發(fā)皿洗凈,放在105℃±3℃烘箱內烘干30min,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量,再次烘烤,稱量直至恒重。 A2.15.4.2 取200ml浸泡液置于預先恒重的蒸發(fā)皿中,在水浴上蒸干,于105℃烘箱中干燥2h,取出于干燥器中冷卻30min后稱重,再于105℃干燥1h,稱至恒重。 A2.15.5 計算,見式(A2) c=(W1-W2)×1000×1000/V………………………………………………………………(A2) 式中:c——浸泡水中蒸發(fā)殘渣的濃度,mg/L; W1——蒸發(fā)皿重量,g; W2——蒸發(fā)皿和蒸發(fā)殘渣重量,g; V——水樣體積,mL。 A2.16 高錳酸鉀耗氧量 A2.16.1 本法最低檢測濃度為0.05mg/L,測定范圍為0.05~5.0mg/L。 A2.16.2 在酸性溶液中,高錳酸鉀將還原性物質氧化,過量的高錳酸鉀用草酸還原,根據所消耗的高錳酸鉀的量,表示可溶出物質的情況。 A2.16.3 試劑 A2.16.3.1 1+3硫酸溶液:將1份濃硫酸加入3份純水,煮沸,滴加高錳酸鉀溶液至溶液保持微紅色。 A2.16.3.2 草酸鈉深液[c(1/2Na2C2O4)=0.1000mol/L]:稱取6.70g草酸鈉(Na2C2O4)溶于少量純水中,并定容至1000mL,置暗處保存。 A2.16.3.3 草酸鈉溶液[c(1/2Na2C2O4)=0.0100mol/L]:將0.1000mol/L草酸鈉溶液準確稀釋10倍。 A2.16.3.4 高錳酸鉀溶液[c(1/5KMnO4)=0.1000mol/L]:稱取3.3g高錳酸鉀(KMnO4),溶于少量純水中,并稀釋至1000mL。煮沸15min,靜置2日以上。然后用玻璃砂芯漏斗過濾,移入棕色瓶中,置暗處保存,使用前按下述方法標定:吸取25.00mL草酸溶液(2.19.3.2)與5000mL三角瓶中,加入225mL新煮沸放冷的純水及10mL濃硫酸迅速自滴定管中加入約24mL高錳酸鉀溶液,待褪色后加熱至70℃~80℃,再繼續(xù)滴定至溶液呈微紅色,記錄高錳酸鉀容量。見式(A3)。 C(1/5KMnO4)=0.1000×25.00/V……………………………………………………(A3) 式中:C——高錳酸鉀溶液的濃度,mol/L; V——高錳酸鉀溶液的用量,mL。 A2.16.3.5 高錳酸鉀溶液[c(1/5KMnO4)=0.0100mol/L]:準確吸取標定后的高錳酸鉀溶液,按所需量稀釋,使高錳酸鉀溶液濃度為0.100mol/L。 A2.16.4 儀器 A2.16.4.1 50mL滴定管。 A2.16.4.2 250mL三角瓶。 A2.16.5 測定步驟 A2.16.5.1 三角瓶預處理:取50mL純水,放入250mL三角瓶,加入1mL硫酸溶液(2.19.3.1)及少量高錳酸鉀溶液(2.19.3.5),加熱煮沸數分鐘,取出三角瓶,用草酸溶液(2.19.3.3)滴定至微紅色,將溶液傾出。 A2.16.5.2 取100mL浸泡水于處理過的三角瓶中,加入5mL硫酸溶液(2.19.3.1),用滴定管加入10mL高錳酸鉀(2.19.3.5),放入沸水浴中30min。取下趁熱加入10mL草酸溶液(2.19.3.3),充分振搖,使紅色褪盡,再以高錳酸鉀溶液(2.19.3.5)滴定至微紅色,記錄高錳酸鉀用量V1。 A2.16.5.3 另取100mL純水,按上述同樣步驟做試劑空白。 A2.16.6 計算,見式(A4) c=(V1-V2)×0.316×1000/100……………………………………………………(A4) 式中:c——浸泡水中高錳酸鉀消耗量,mg/L; V1——浸泡水滴定時高錳酸鉀溶液的體積,mL; V2——試劑空白滴定時高錳酸鉀溶液的體積,mL; 0.316——1mL0.0100mol/L高錳酸鉀溶液相當的高錳酸鉀量,mg; 100——浸泡水的體積,mL。 A2.17 銀:按GB/T5750-85中第28章執(zhí)行。 A2.18 pH:按GB/T5750-85中第9章執(zhí)行。 A2.19 氟化物:按GB/T5750-85中第20章執(zhí)行。 A2.20 硝酸鹽:按GB/T5750-85中第29章執(zhí)行。 A2.21 氯仿:按GB/T5750-85中第30章執(zhí)行。 A2.22 四氯化碳:按GB/T5750-85中第31章執(zhí)行。 A2.23 苯并(a)芘:按GB/T5750-85中第32章執(zhí)行。 附 錄 B (標準的附錄) 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材料衛(wèi)生標準檢驗方法 B1 樣品預處理 B1.1 試樣的制備 B1.1.1 按生產廠提供的使用條件(如涂層厚度、涂后干燥時間等)制備試樣可將涂層涂在 玻璃片上,如玻璃片不合適,可根據生產廠的建議選用。 B1.1.2 取70×300mm玻璃片,洗凈烘干。在玻璃片兩面70×120mm面積上,按實際使用厚 度涂以涂料。在干燥處自然干燥、制成涂料片。 B1.1.3 預處理:用自來水將試樣涂料片清洗干凈,立即進行浸泡試驗。 B1.2 浸泡試驗: B1.2.1 浸泡水制備:同附錄A中A1.3.1條。 B1.2.2 浸泡條件:試樣的表面積與浸泡水容積比為50cm2/L,如為多層涂料,則將各層涂料分別涂在玻璃片(或根據生產廠的建議選用)上,同時固定在浸泡水中。每種涂料試樣與浸泡水容積比均拉50cm2/L計算。 B1.2.3 浸泡: B1.2.3.1 將試驗片未涂防護涂料的部分分別插入放于玻璃容器中的玻璃固定架上,使樣片 保持垂直,互不接觸;或者將試驗片懸掛于玻璃容器中。在密閉、避光25℃±5℃溫度條件 下進行浸泡。于浸泡后1,3,5,10,20天和30天收集全部浸泡水,供檢測分析用,觀 察溶出污染物濃度的衰減情況,第30天的浸泡水中污染物用于評價是否符合本衛(wèi)生標準 的規(guī)定。在收集浸泡水的同時,全部換入新的浸泡水。 B1.2.3.2 制備空白對照時,除玻璃片上不涂防護材料外,其他一切試驗條件同1.3.3.1。 B1.2.4 浸泡水收集和保存 同附錄A中A1.3.3條。 B2 檢驗方法 B2.1 色:按GB/T5750-85中第5章執(zhí)行。 B2.2 渾濁度:按GB/T5750-85中第6章執(zhí)行。 B2.3 臭和味:按GB/T5750-85中第7章執(zhí)行。 B2.4 肉眼可見物:按GB/T5750-85中第8章執(zhí)行。 B2.5 鐵:按GB/T5750-85中第11章執(zhí)行。 B2.6 錳:按GB/T5750-85中第12章執(zhí)行。 B2.7 銅:按GB/T5750-85中第13章執(zhí)行。 B2.8 鋅:按GB/T5750-85中第14章執(zhí)行。 B2.9 揮發(fā)酚類:按GB/T5750-85中第15章執(zhí)行。 B2.10 砷:按GB/T5750-85中第22章執(zhí)行。 B2.11 汞:按GB/T5750-85中第24章執(zhí)行。 B2.12 鎘:按GB/T5750-85中第25章執(zhí)行。 B2.13 鉻(六價):按GB/T5750-85中第26章執(zhí)行。 B2.14 鉛:按GB/T5750-85中第27章執(zhí)行。 B2.15 氟化物:按GB/T5750-85中第20章執(zhí)行。 B2.16 蒸發(fā)殘渣:同附錄A中A2.15。 B2.17 高錳酸鉀消耗量:同附錄A中A2.16。 B2.18 醛類: B2.18.1 甲醛按GB/T5009.69-85中7.2測定。 B2.18.2 乙醛、丙烯醛按GB11934-89。 B2.19 銀:按GB/T5750-85中第28章執(zhí)行。 B2.20 pH:按GB/T5750-85中第9章執(zhí)行。 B2.21 硝酸鹽:按GB/T5750-85中第29章執(zhí)行。 B2.22 氯仿:按GB/T5750-85中第30章執(zhí)行。 B2.23 四氯化碳:按GB/T5750-85中第31章執(zhí)行。 B2.24 苯并(a)芘:按GB/T5750-85中第32章執(zhí)行。 附 錄 C (標準的附錄) 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衛(wèi)生毒理學評價程序和方法 C1 范圍 本程序和方法適用于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包括一切與飲用水接觸的設備)和防護材料的衛(wèi)生毒理學評價。當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質未規(guī)定最大容許濃度時,需按本方法進行毒理學試驗確定其在飲用水中的限值。 C2 總要求 C2.1 生產者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C2.1.1 產品應用條件,應用范圍、理化性質; C2.1.2 配方、生產方法; C2.1.3 配方各成分的化學結構式、雜質成分和含量; C2.1.4 在飲用水浸泡過程中可能溶出的物質及估計濃度。 C2.2 生產者必須根據實際應用情況制備試樣和提供試驗樣品。 C3 毒理學評價程序 根據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和防護材料在水中的溶出物質的濃度,分四個水平進行毒理學試驗,以確定其在水中的最大容許濃度。 C3.1 水平I:當溶出物質在水中的濃度<10μ/L時選用。 C3.1.1 試驗項目: 兩項遺傳毒理學試驗 C3.1.1.1 基因突變試驗: Ames試驗 C3.1.1.2 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體外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或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或小鼠骨髓細胞微核試驗任選一項。 C3.1.2 結果評價 C3.1.2.1 如果上述兩項試驗均為陰性,則可以投入使用。 C3.1.2.2 如果上述兩項試驗均為陽性,則該產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者進行慢性試驗以便進一步評價。 C3.1.2.3 如果上述兩項試驗中有一項為陽性,則需選用另外兩項遺傳毒理學試驗作為補充,包括一種基因突變試驗和一種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如果均為陰性,則產品可投入使用,如有一項為陽性,則不能投入使用,或者進行慢性試驗,以便進一步評價。 C3.2 水平II: 當溶出物質在水中濃度為≥10μg/L~<50μg/L時選用。 C3.2.1 試驗項目 C3.2.1.1 水平I試驗。 C3.2.1.2大鼠90天經口毒性試驗。 C3.2.2 結果評價 C3.2.2.1 對遺傳毒理學試驗結果的評價同水平I。 C3.2.2.2 通過大鼠90大經口毒性試驗,確定溶出物質在水中的最高容許濃度(安全系數一般選用1000)。 C3.2.2.3 當溶出物質在水中的實際濃度超過最大容許濃度時,不能投入使用。 C3.3 水平III:當溶出物質在水中濃度為≥50μg/L~<1000μg/L時選用。 C3.3.1 試驗項目 C3.3.1.1 水平II試驗。 C3.3.1.2 大鼠致畸試驗。 C3.3.2 結果評價 C3.3.2.1 對遺傳毒理學試驗結果評價水平同水平I。 C3.3.2.2 當致畸試驗結果為陽性時該產品不能使用。 C3.3.2.3 綜合全部試驗結果,確定溶出物質在水中的最大容許濃度。 C3.3.2.4 當溶出物質在水中的實際濃度超過最大容許濃度時,不能投入使用。 C3.4 水平IV:當溶出物質水中濃度>1000μg/L時選用 C3.4.1 試驗項目 C3.4.1.1 水平III試驗。 C3.4.1.2 大鼠慢性毒性試驗。 C3.4.2 結果評價 C3.4.2.1 當致畸試驗結果為陽性時,不能投入使用。 C3.4.2.2 當致癌試驗和遺傳毒理學試驗結果綜合評價,溶出物質有致癌性時,不能投入使用。 C3.4.2.3 根據慢性試驗結果確定溶出物質在水中的最大容許濃度。 C3.4.2.4 當溶出物質在水中的實際濃度超過最大容許濃度時。不能投入使用。 C4 試驗方法:見GB 79l9。 |